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業於106年6月1日截止,尚未辦理申報之納稅義務人,於稽徵機關核定前,仍可辦理補申報,但只能採用人工申報方式辦理,且稽徵機關不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需自行檢附相關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填寫人工申報書;如有須補繳稅款者,亦僅限於填寫自動補報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不能再使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
該所特別呼籲,請依規定儘速辦理補申報綜合所得稅,以免經稽徵機關核定後,遭補稅及處罰鍰。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問題,歡迎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