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為預防被不肖營利事業虛報薪資;民眾要如何避免被虛報薪資呢?提供以下幾點供參考:
一、不可在未填明工作期間或薪資金額的薪資表上簽名或蓋章。
二、不可隨意將身分證、學生證等證件交予他人,亦勿提供他人影印。
三、領取薪資時,應詳細核對清單上的金額與實際領取金額是否相符,並且保留領款憑證,做為被虛報時之舉證證據。
四、不可因貪圖小利,答應讓雇主虛(浮)報薪資,而觸犯幫助他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
該所呼籲,萬一被虛報薪資時,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並檢附領取薪資之證明文件,供國稅局作為追查參考,若經調查屬實,不肖業者會受到處罰,被虛報之薪資所得則可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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