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者,申請適用106年度綜所稅稅額試算作業已經開跑啦!首報族如符合所得單純、採標準扣除額 、無夫妻分居或當年度結、離婚情形……等等適用稅額試算條件者,可於107年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內,向各地區國稅局臨櫃提出申請。
該分局舉例說明,單身之A君106年度僅有薪資所得,採標準扣除額辦理結算申報,可在此期間內填妥申請書,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代理人)臨櫃申請,亦可以自然人證憑(或金融憑證或健保卡),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申請,另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滿20歲以上子女者,應一併繳交同意書,如經審核符合適用條件,國稅局將於4月底前寄送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書表,供其辦理106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使用。
民眾如有任何國稅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