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房地投機炒作,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民雄稽徵所即日起展開個人預售屋交易案件查核作業。
該所表示,預售屋轉讓係屬「權利」移轉,要以出售時含土地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民眾如有買賣預售屋(含預先購買權利,即俗稱紅單或白單交易),應妥善保存交易契約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其已屆綜合所得稅申報期而漏未申報者,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請儘速補報補繳,可免予處罰;另107年度如有上述交易,請記得在今年5月誠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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