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將於108年4月25日開始以掛號方式寄發,或以郵簡通知憑證使用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查詢及下載列印稅額試算書表。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後,請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只要於5月31日前依下列方式辦理,即可輕鬆完成申報。
一、繳稅案件:按試算稅額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繳納方式可選擇如試算稅額通知書所載方式之一繳納,並請妥善保存繳納憑證及稅額試算通知書以備日後查考,即屬完成申報。
二、退稅案件或不繳不退案件: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回復確認並選擇退稅方式即完成申報。
(一)線上登錄:以憑證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回復確認。
(二)書面確認:填妥國稅局寄發之確認申報書,遞送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稅局。
(三)電話語音確認:納稅義務人106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07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得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回復確認。
如果您不知道是否符合稅額試算的對象,可在108年4月25日至5月31日利用下列方式查詢:
一、線上查詢: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查詢。
二、電話查詢: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服務電話查詢。
三、臨櫃查詢:可於108年4月25日至5月31日攜帶納稅義務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至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或申請補發稅額試算通知書。
新聞稿聯絡人:蔡課長英子
聯絡電話:06-2220961轉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