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案件全國計328萬件,經統計截至108年5月26日止,已完成確認回復案件約170萬件,回復率約51.83%,尚有近5成的案件未完成確認。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於接獲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或自行下載試算書表後,請先行核對試算內容,如同意接受試算結果,其屬繳稅案件者,僅須依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稅;其屬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者,只須以書面、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語音(退稅案件限沿用本人上年度帳號)、掃描QR-Code登錄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登錄回復確認,即完成結算申報。
該局指出,民眾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或撥打國稅局免付費電話查詢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措施。如經查詢結果適用稅額試算,但未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可攜帶以下證件就近洽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臨櫃申請補發,並可由現場服務同仁協助辦理確認:
一、本人親自辦理: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委託他人代辦:攜帶申請人(納稅義務人)及受託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與委任書正本;若提示申請人(納稅義務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則須由申請人或受託人切結與正本相符。
該局特別提醒,如屬小額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仍須於5月31日以前依據試算結果進行確認回復,始完成結算申報。適用稅額試算之納稅義務人如未採用本項服務,明年將不再適用,且嗣後經國稅局查獲有漏稅情事應處罰鍰時,會以未申報案件處以較高之罰鍰,籲請納稅義務人儘早進行確認回復,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審查二科劉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