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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適用案件查詢及回復確認方式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自109年5月1日受理申報,為提供更多元的報稅方式,今年賡續辦理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並自4月25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等相關書表,或以郵簡通知符合條件的納稅義務人自行上網查詢及下載書表。民眾如果想知道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可於4月25日至6月30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線上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亦可向各地區國稅局櫃台查詢。

該所進一步說明,符合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於收到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後,務必詳細核對各項內容,如同意且接受試算結果,於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依下列方式辦理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手續:


一、繳稅案件: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之「應自行繳納稅額」金額繳納,繳稅方式包括現金、票據、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ATM)、委託取款轉帳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繳稅方式;倘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臺幣二萬元以下者,可持稽徵機關寄發附條碼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或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行動身分識別為通行碼至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至櫃檯繳納。亦可多利用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即完成申報。


二、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確認方式包含網路線上登錄、書面確認、電話語音確認(限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者)等方式,亦請民眾多使用帳戶直撥方式辦理退稅。


   

另稅額試算屬於小額退稅(30元以下)及不繳不退案件,方便您於申報時表達領取意願,可勾選「經國稅局核定退稅金額30元以下且不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同意不領取該筆退稅款」之欄位。


   

該所特別提醒民眾,適用稅額試算退稅及不繳不退案件,可透過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掃描QR-Code行動條碼,或至財政部簡易回復確認網站登錄回復或循書面回復、電話語音確認才算完成申報喔!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股 徐股長
聯絡電話:(08)7899871轉分機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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