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112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納稅義務人想要儘早收到退稅款,申報方式及填寫存款帳戶是關鍵。
該局說明,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包括:
一、採網路申報之退稅案件。
二、透過線上及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之稅額試算服務退稅案件〔電話語音回復案件僅限納稅義務人於110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11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
三、112年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確認之稅額試算退稅案件。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開始,於申報期限內採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方式之退稅案件,經稽徵機關核定退稅者,一律列為第2批退稅,取消原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完成申報列為第1批退稅之規定。建議民眾採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不僅可列為第1批退稅,且不受時間及地點限制,省時又便利。
該局指出,選擇「直撥(轉帳)退稅」,提供存款帳戶是最安全且快速的方式,第1批退稅款將於112年7月31日當日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未採用直撥退稅方式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納稅義務人於兌領有效期限內,持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託收或提兌,耗時又費力。
該局呼籲,為縮短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的時間,建議採用網路申報(含手機報稅),並提供存款帳戶供稽徵機關辦理轉帳退稅,除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更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或被冒領,同時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一舉數得。該局最後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子郵件、簡訊或通訊軟體等,請納稅義務人提供個人資料,民眾若收到疑似以國稅局名義或來路不明的郵件、簡訊或通訊軟體等,切勿輕易開啟及點擊連結或回復任何資料,如有任何疑慮,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洽詢,避免自身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