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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勞保年金】受雇勞工想繼續在工會加勞保,可以嗎?

【國勞保年金】受雇勞工想繼續在工會加勞保,可以嗎?

 

勞工保險是強制性的保險,依現行勞保條例規定,只要僱用員工滿5人以上,雇主就必須要替員工辦理參加勞保。

 

而且依規定參加勞保後,若員工人數減至4人以下時,投保單位仍須繼續參加,不得以員工人數不到5人為由退出勞保。

 

員工達5人就須強制保勞保。

 

如果投保單位違反勞保條例規定,沒有替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的話,除了會被處以罰鍰外,勞工因此所受的損失,還必須由投保單位依勞保條例規定的給付標準賠償之。

 

換句話說,替員工保勞保是雇主的責任,這項責任不會因為員工已在工會加保,或員工有參加其他社會保險〈軍保、公教保或農保〉而免除,何況,勞保還包括職業災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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