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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輔導】進用身心障未足額 三大廠須月繳千萬補助

【政府輔導】進用身心障未足額 三大廠須月繳千萬補助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台北報導】 2011.08.24 02:27 am

  

為加強推動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勞委會昨(23)日公布最新全國未足額進用的公私立機關名單,竹科大廠台積電、聯電與友達持續名列前三名,每月將上繳主管單位逾千萬元差額補助費。

 

勞委會表示,截至今年531日止,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計15,018家,未足額進用的單位計1,626家,約占10.8%;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4.9萬人,實際進用6.4萬人,共超額進用1.5萬人。

 

未足額名單中,公立單位計76家、私立單位計1,550家,分別較4月增加1家及21家。各類單位中,民營事業機構所占家數最多,總計1,490家,並由竹科大廠台積電、聯電及友達,分居前三名。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一人。

 

職訓局官員表示,未足額進用的機關單位除公布名單,尚須依未足額進用的差額,依每月勞保最低投保薪資17,880元計算,向地方主管機關繳納差額補助費,以台積電法定應進用305人,不足進用182人為例,須繳納約545萬元;聯電不足進用91人,須繳納約18萬元;友達不足進用84人,須繳納約331萬元,前三名總計上繳逾千萬元。

 

勞委會強調,定額進用制度是法律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的重要機制,積極推動公民營單位依員工人數進用一定比率的身障者之外,為維護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規劃相關獎勵雇主僱用、職務再設計及就業服務等措施,更與直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共同努力,持續督促各義務機關積極進用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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