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政策宣導】違反扣繳義務規定 報稅完成仍會受罰

 

國稅局提醒公司負責人別忽略扣繳義務,若未依法扣繳稅款並申報,即使扣繳所得人已將這筆應扣繳所得報稅,公司雖可免於補稅,但違反扣繳義務規定仍會受罰,提醒公司負責人等扣繳義務人留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是某公司負責人,該公司在20183月給付租金80萬元給房東乙君,依規定應扣繳10%稅款8萬元,但甲君僅以50萬元扣繳10%稅款5萬元,短扣繳稅款3萬元,隨後被國稅局查獲短報,依所得稅法規定處罰。

 

甲君主張房東乙君在申報時,依法將租賃所得80萬元併入所得並繳稅,國庫未因未依規定辦理扣繳而有損失應予免罰;國稅局強調,甲君身為扣繳義務人應履行義務,雖房東乙君已如實報稅,但甲君不會因此免責。

閱讀 266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