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查識知識】不服稽徵機關否准稅捐減免或退稅申請,可直接提起訴願

不服稽徵機關否准稅捐減免或退稅申請,可直接提起訴願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接獲稅單,如對稅捐之核課不服,必須先申請復查,對復查決定仍有不服,始可提起訴願;但如果是對其他非屬稅捐核課之處分,例如申請免稅或退稅遭否准,則毋須申請復查,直接以該否准之函文為標的提起訴願即可。

 

  稅務局同時提醒民眾,依訴願法第14條規定訴願之提起,應於行政處分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為之,且係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或撥打免費電話04-22585000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閱讀 918 次數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