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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贈與人同一年度內贈與財產總額

 

【稅務法規】贈與人同一年度內贈與財產總額在免稅額以下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自98123日起,贈與人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是220萬元。

 

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各次贈與他人的財產總額合計在免稅額220萬元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惟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者,仍然應該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始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自財政部網站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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