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美追稅/業者:將要求客戶簽同意書
【經濟日報2011/06/21╱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美國政府要求台灣金融機構提出具美國籍客戶的財產資料,恐與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相衝突。金融業者表示,兩國規定必須兼顧,將請客戶簽署同意書,如果客戶不同意提供資料,恐成為「拒絕往來戶」。
美國政府這項新規定對於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影響最大,因為私人銀行客戶都是高資產階級,具有美國公民身分、持有綠卡者可能不在少數。如果銀行要提供客戶財務資料給美國國稅局,可能嚇跑不少客戶。
業者私下表示,美國政府為了追稅,以脅迫的方式要求各國金融機構一定要與之簽約,行為很「土匪」,卻又不能置之不理。
業者說,為了因應美國的新規定,金融機構將必須耗費龐大的工程修改系統,並對所有客戶發出問券,詢問是否具有美國籍;如果有的話,是否願意提供財務資料給美國政府。
美國政府要求,如果客戶不願意提供資料,金融機構必須關閉此人的帳戶。業者也很頭痛,如果是往來很久的老客戶,如何叫他解約?在保險業部分,客戶已經買的保單,如何提前終止契約?
業者表示,實際的操作方式,必須等美國更多執行細節出來之後才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