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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房屋老舊,是否就不必繳納房屋稅?

房屋老舊,是否就不必繳納房屋稅?

 

常有民眾詢問屋子屋齡已超過30年,為什麼仍需繳納房屋稅?房屋現值已低於10萬元以下,為什麼還要繳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

房屋稅的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主要視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依房屋稅的規定,必需同時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2個要件,始得免徵房屋稅,也就是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之住家,才可免徵房屋稅。

房屋按其構造別在耐用年數內每年依其適用的折舊率計算房屋現值,比如屋齡已30年的房屋,其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上供住家使用,仍應課徵房屋稅;又屋齡才9年的房屋,其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並供住家使用者,則可免徵房屋稅。

 

但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非供住家使用部分不得免稅,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執業事務所(律師、會計師)及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無論房屋現值是否低於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2015/10/0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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