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出租廠商裝設太陽光電,不會增加房屋稅及地價稅稅負
某公立學校表示,若將其校舍建築物屋頂出租與廠商裝設太陽能光電,是否會影響該校房屋稅及地價稅之免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校舍屋頂出租與廠商裝設太陽光電設備,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故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且視為無出租或供營業之情形,故公私立學校校舍之房地如符合免徵規定,則不會增加該校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稅負。
更新日期:2016/01/04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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