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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自112年4月28日起至5月31日止開放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111年度所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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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許先生來電詢問:今年5月要辦理111年度機關團體結算申報,因為政府推行無紙化,無法取得紙本扣繳憑單,不知道有什麼管道可以查得111年度扣繳所得資料呢?

 

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自112428日起至531日止開放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使用工商憑證IC卡或組織及團體憑證查詢111年度所得資料,查詢方式有自行查詢及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兩種:

 

一、自行查詢:

1.營利事業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或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業務於111827日移轉至數位發展部)核發留有統一編號資訊之組織及團體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查詢。

2.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除可利用工商憑證IC卡查詢外,亦得以所得年度結束日(1111231)已向稽徵機關完成登記之負責人所持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但於111年度期間有歇業、註銷、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登記及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不適用。

 

二、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

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於11241日起至531日止得以前述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後,由代理人以工商憑證IC卡或組織及團體憑證,於428日起至531日止,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該分局特別提醒,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之所得資料,係依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進行歸戶,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處。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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