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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海關新增進口空運貨物短溢卸報告線上申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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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便利業者辦理進口空運貨物短卸或溢卸(下稱短溢卸)申報,自本(112)年510日起,「關港貿單一窗口」提供短溢卸報告線上申報及線上副署2項服務,歡迎業者多加利用。

 

 

關務署說明,進口空運貨物如有短溢卸情事,依規定應以書面或傳輸訊息向海關申報;實務上多由貨棧業者以書面提出短溢卸報告,經運輸業者共同簽章副署,再向海關申請核辦。現在可利用「關港貿單一窗口」,先由貨棧業者以「(MI39)短溢卸報告申報作業」完成線上申報,再由運輸業者以「(MI40)短溢卸報告副署作業」線上副署,海關線上核辦即完成作業。此外,業者亦可點選「案件狀態」查知每筆案件處理進度,方便又省時。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空運貨物短溢卸報告線上申辦上線迄今已逾600件,歡迎貨棧業者及運輸業者多加利用,該署提醒業者,依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空運短溢卸報告依貨物種類適用不同辦理期限:一般貨物自進倉完畢之翌日起3日內、快遞貨物應自進倉完畢之翌日起1日內、機邊驗放貨物則於進倉完畢時。

 

 

關務署最後表示,業者連結「關港貿單一窗口」(網址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路徑:首頁/通關服務/憑證通關服務/海關Web申辦系統/艙單管理申辦作業,即可使用短溢卸報告線上申辦及副署服務。如有使用問題,歡迎洽詢「關港貿單一窗口」客服中心(免付費電話:0800-299-889),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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