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表示,近年隨著網路科技的突飛猛進,行動裝置日益普及,帶動網路遊戲與手機遊戲的蓬勃發展,邇來常接獲國內營業人詢問將線上遊戲置於國外網路交易平臺銷售應如何報繳營業稅?跨境電商新制施行後有無不同?
本局表示,於106年4月30日前,因國外網路交易平台業者無須在臺辦理稅籍登記,營業人應就其實際向平臺業者收取之價款(含稅),開立二聯式應稅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106年5月1日境外電商課徵營業稅新制實施後,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應在臺辦理稅籍登記,依據財政部訂定「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國內營業人應就實際收取價款,開立以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為抬頭,且載明銷售額及稅額之三聯式應稅統一發票交付平台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