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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109年度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已經開始,若有不符規定的營業人請速洽轄區國稅局銷售稅股服務區辦理

虎尾稽徵所表示,爲加強營業稅稅籍管理,維護租稅公平,該所自109年7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全面清查轄內營業人稅籍登記情形;同時清查網路交易營業人、夾娃娃機店、露營場地、日租套房、網路名店、新興無人商店、個人工作室、寵物美容與寄宿、銷售電子菸或加熱式菸品等營業人是否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擅自營業及從事美容醫學之醫療院所、提供坐月子服務之產後護理機構、月子中心及老人福利機構營業情形,並清查原爲查定課徵營業人改爲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是否依規定撤除「免用統一發票標誌」,以維護租稅公平及統一發票制度運作,如涉及應辦理稅籍登記及課徵營業稅者,將依相關法規辦理。

 

該所進一步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稅籍登記,而登記之事項如有變更或營業人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時,則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營業稅稅籍清查的目的,不僅促使營業人稅籍資料更正確,更重要的是維護當事人權益及租稅公平。

 

國稅局執行清查人員將實地查察轄區營業人之實際營業狀況,該所籲請已開始營業但尚未辦理稅籍登記、未申請復業即擅自營業、登記事項已變更尚未申請變更登記或已停(歇)業,而尚未依法申辦停業報備或註銷者,儘速向主管稽徵機關補辦相關登記事宜。

 

國稅局爲落實愛心辦稅,於清查發現營業人有未辦稅籍登記或登記事項與現況不符等情形,將發函通知限期補辦登記,請營業人務必依限補辦;如涉及漏稅者,只要在未經檢舉或調查前,儘速辦理補報繳事宜,依法均可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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