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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01)

近日接獲營業人電話詢問,其所經營商號主要銷售日常生活五金用品,為服務鄰近消費者及拓展業務,想增加販售當地生產之蔬菜水果,惟該部分銷售量不大,為避免開立錯誤應、免稅項目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及簡化結帳作業流程,應如何申請放棄免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財政部於近日發布釋令,納稅義務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無法於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向其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限或期數,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  …
  營業人承租房屋作為營業場所,租約中已載明租賃期間之水電費由承租人自行負擔,營業人用戶如需申報扣抵水電費,取得相關憑證有何應注意事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營業人時,銷售對象無論係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或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均應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切勿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以免受罰。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兩家以上營業人合資從事購買或銷售貨物或勞務,依財政部106年11月17日台財稅字第1060452310號令釋規定,可選擇由各營業人分別按分攤比例自供應商取得進項憑證及開立統一發票予買受人;或經所有營業人同意,由主辦營業人代表取具進項憑證及開立統一發票,按月於每月月底彙總進、銷項憑證資料依分攤比例,分別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其他合資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及自其他合資營業人取得統一發票。前揭進銷分攤比例係指合資營業人之出資比例,且上開兩種方式同一合資案經自行選定擇一辦理後,未經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核准,不得變更。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店家來電詢問,今年適逢閏年,因收銀機設備老舊,2月29日當天所開立的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交易日期跳成3月1日,造成發票開立日期錯誤,且因已交予消費者而無法收回作廢重開,應該如何處理?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某商號來電詢問,109年1月1日銷貨時,因店員忘記更換當期收銀機統一發票,致仍開立108年11-12月份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因發票無法作廢重開,應如何處理?  …
財政部為協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捐,109年3月19日發布令釋,納稅義務人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內),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正確申報營業稅觀念,避免錯誤遭受補稅處罰,特彙整營業稅申報常見錯誤態樣及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新設立且已開始營業並購買統一發票營業人,當期如無銷售額仍須辦理營業稅申報,惟營業人往往誤認無銷售額即無須申報,致被加徵滯、怠報金。…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解散時,將所餘存之貨物抵償債務,視為銷售貨物,應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貨物。又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上開應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以時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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