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106年度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為107年5月31日,網路申報應檢附之附件可以網路上傳方式提供,取代以往必須親自或以郵寄方式,將附件送至國稅局,不但節省申報的時間、人力及費用,更提升申報作業效能。
該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於106年6月25日前,可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申報書表、附件資料及租稅減免證明文件;若於前述日期仍未完成附件上傳,則需在規定送件期限前(106年6月30日)將附件紙本遞送至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