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線上確認及電話語音確認,以及於5月10日前採二維條碼、人工申報、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完成申報之退稅案件,均屬第1批退稅適用範圍,將於106年7月31日辦理退稅。
該所說明,將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申報時未提供存款帳戶者,將會開立退稅憑單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106年7月31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止,受退稅人可以在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提兌。
該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本人、配偶或申報扶養親屬於各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辦理轉帳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申報時指定的存款帳戶,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持退稅憑單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的等待時間,既安全便利,又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的時間。
該所提醒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辦理退稅方式,僅以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開立退稅憑單或退稅支票方式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不會以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提領退稅款,請勿受騙上當。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連絡人:沙鹿稽徵所 綜所稅股 馬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