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該所近日起展開年度所得稅扣繳檢查,以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所提醒扣繳義務人自行檢視,是否有下列扣繳單位常見之疏失:
一、營業人或補習班承租繁榮地點之店面,申報租金費用偏低或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二、營利事業同業間資金調度支付之利息,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三、董、監事車馬費及出席費,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四、舉辦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活動,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五、支付非居住者所得時,未依規定扣繳率扣繳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
六、 營利事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未於主管機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10日內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七、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之所得未申報免扣繳憑單。
該所籲請扣繳單位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或憑單申報情事,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均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自動向該所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