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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資訊】郵局定期存款利息部分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一般民眾誤以為郵局給付之利息都是免稅所得,不用繳稅,但該分局特別提醒,領取郵局定期存款利息部分,仍應依規定扣繳所得稅款並申報綜合所得稅。
該分局說明,依據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個人於郵局開立存簿儲金帳戶,按活期儲金利率領取之利息,免納所得稅;至於存簿儲金以外之其他存款利息所得,如定期存款利息,仍應依規定扣繳所得稅款,並申報綜合所得稅。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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