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網公司)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簡稱中華電信)經財政部審查通過為108年電子報稅金融憑證簽發機構,108年核可參與財政部電子報稅憑證發放作業參加單位計28家(詳附表),包括5家國內銀行、22家證券商、1家保險公司所發放之網路銀行憑證、網路下單憑證及網路保險憑證,請納稅義務人多利用前揭金融憑證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
該局說明,本年度向臺網公司及中華電信申請參與網路報稅作業之28家金融機構之分公司,皆可提供申辦金融憑證服務,且使用金融憑證辦理網路報稅不須準備讀卡機,相當方便。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向前述經財政部審查通過之28家金融機構申請多用途金融憑證,於結算申報期間即可透過網際網路查詢個人107年度所得、扣除額資料及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無須至國稅局臨櫃辦理,節省寶貴的時間,方便、簡捷又便利。經統計上年度全國使用金融憑證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件數僅約11萬餘件,多數持有金融憑證用戶未充分利用憑證查詢所得、扣除額及網路報稅之功能,仍請多加運用。
該局呼籲,本年度參與網路報稅憑證之金融機構及其客服電話、網址請參考「金融憑證網路報稅聯合服務網站」(https://itax.twca.com.tw/)及「中華電信金融憑證產品入口網」(http://finance.portal.hinet.net/faca/),民眾如有憑證申請流程等相關疑問,可逕向各金融機構洽詢。
(聯絡人:審查二科劉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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