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配合內政部移民署自110年1月2日起實施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換發作業,納稅義務人辦理110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注意登入申報系統使用的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郵局)留存證號要相符,才能順利完成轉帳繳(退)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外僑綜合所得稅」申報軟體辦理結算申報,如欲選擇「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應注意申報之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郵局)所留存之統一證號是否相符,只有金融機構(郵局)比對留存統一證號相符時,才可以線上即時取得信用卡授權或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另申報採用存款帳戶直撥轉帳退稅者,若申報的存款人統一證號與指定退稅帳戶金融機構(郵局)留存之統一證號不相符,該筆退稅款於退稅日將無法直接撥入指定存款帳戶,須改以掣發國庫支票方式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