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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執行業務醫事人員,110年度各項收入適用費用率提高,享減稅紓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鑑於110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未緩解,財政部賡續提供減輕稅負紓困措施,調增110年度執行業務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之費用率,可按原本費用率標準的117.5%計算。

 

該所說明,財政部每年都會公布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費用標準,當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辦理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的帳簿文據時,就依據部頒標準來計算其收入及費用。考量藥師、中醫師、西醫師等醫事人員位於防疫第一線,具特殊性,可免舉證,無條件直接適用,其110年度各項收入適用費用率可按費用標準的117.5%計算,舉例來說,掛號費收入原本費用率為78%,乘以117.5%後,可提高到92%,唯一例外的是藥師的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費用率原本為94%,已經很高,若再以117.5%計算將超過100%,因此這項收入費用率,則是從原本的94%提高到97%。

 

該所進一步說明,至於非醫事人員的執行業務者或其他所得業者,只要110年度收入總額較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無須另行提出其他受疫情影響相關證明,適用費用率也可按費用標準的112.5%計算。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大屯稽徵所綜所稅股 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4852934轉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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