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提供便捷納稅服務,111年度所得資料查詢作業期間自今(112)年4月28日開始至5月31日止,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利用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查詢111年度所得資料,或可委任代理人代理查詢。
該局說明,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採用下列2種方式線上查詢所得資料:
一、自行查詢
(一)營利事業可持經濟部核發的工商憑證IC卡,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業務於111年8月27日移轉至數位發展部)核發留有統一編號資訊的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二)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除可利用工商憑證IC卡查詢外,也可使用所得年度結束日(111年12月31日)已向國稅局完成稅籍登記的負責人所持有的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憑證查詢。不過獨資、合夥組織111年度期間如有歇業、註銷、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登記,以及獨資組織有變更負責人的情形,就不能適用。
二、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
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於今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先以其合於前開規定的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後,就可由代理人於今年4月28日起至5月31日止以代理人本身的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除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委任人的所得資料。另為方便代理人一次查詢全部委任人的所得資料,代理人可利用整批查詢功能,不必再逐筆查詢,有效節省查詢時間。
該局提醒,國稅局提供線上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是來自憑單填發單位申報的各式憑單資料,僅作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辦理所得稅申報時的參考,如有其他來源收入或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

5月報稅季又到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倘有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致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得於所得稅規定申報繳納期間(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該局說明,為協助民眾渡過後疫情經濟停滯,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繳清稅捐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免加計利息。此外,納稅義務人如未受疫情影響,但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納所得稅,得向國稅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並依規定酌情核准分期繳納期數,最長36期。
該局進一步說明,無論是受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加息),或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分期(加息),均可以臨櫃、郵寄或電話向國稅局申請,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該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下載,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以線上申辦方式申請。
為利納稅義務人全程以線上完成所得稅申報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網路報稅系統(含手機報稅)之繳(退)稅頁籤,標有提醒納稅義務人如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者,請先選擇「現金/票據」或「非線上」繳稅方式,於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後,點選「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不加息)」或「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申請分期(加息)」等文字,可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線上申辦,方便又快速。
為便利民眾瞭解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措施,該局網站設有「免出門申辦專區」,內置有相關規定及申請書表,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本(112)年5月開始,營利事業於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第2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9條規定,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以不超過所得額10%,總額不超過新臺幣(下同)50萬元範圍內,列報捐贈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如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者,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其中有關累積虧損之認定,係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之財務報表為準。因此營利事業如依公司法規定,將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會決議後,若無尚未彌補的累積虧損時,營利事業當年度捐贈政治獻金才可列報捐贈費用。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10年度資產負債表記載本期損益為盈餘100萬元,累積虧損150萬元,甲公司於111年6月30日召開股東會決議以110年度盈餘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彌補後累積虧損為50萬元,因此,甲公司在111年度如列報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將不予認列。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捐贈政治獻金時,除應符合政治獻金法相關法令規定外,尚應取得並妥善保存受贈單位依監察院所定格式開立之收據,作為列報費用之證明文件。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國內新冠疫情趨緩,因應疫情施行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紓困特別條例)即將於本(112)年6月底到期,受疫情影響營業人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申請期限也將於同日截止,符合資格條件之營業人如有需求,可儘速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該局說明,財政部為協助因疫情使得營業收入驟減致發生營運困難之營業人渡過難關,於109年5月13日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以下簡稱審核原則),並於110年6月25日修正審核原則第2點及第4點附件,配合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至本年6月30日止,只要是109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為營業中的營業人,符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的營業人,均可於本年6月30日前,依審核原則累計退稅額度在30萬以內申請退還(詳如附表)。為提高營業人資金運用效率,維持正常營運,國稅局均本於「申請從簡、認定從寬、核退從速」原則辦理,該局經統計截至本年3月底止已核退營業人家數2,797家、核退稅額計5.47億元,分別占全國已核退營業人家數及稅額之比例為39.02%及38.38%。
該局特別提醒,審核原則之申請期限將屆,營業人可多採用線上申辦,使用工商憑證(獨資合夥商號可使用負責人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申請因疫情影響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登入後,輸入相關申辦資訊並上傳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影像檔提出申請,相關措施規定、申請流程及申請書,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稅務行政)「安心防疫線上服務專區」項下「營業人受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專區」查詢或下載運用,如仍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甲商號詢問:今(112)年4月初因清明連假生意強強滾,3-4月期統一發票已快要用完,可否提前使用次(5-6月)期統一發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非當期的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使用。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常發生須提前使用次期統一發票的情況,例如指定販售發票的機構已無庫存當(3-4月)期統一發票,營業人在買不到當(3-4月)期發票情形下,可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提前使用次(5-6月)期統一發票,以便開立交付給買受人。
該局提醒營業人,如經申請核准提前使用次(5-6月)期統一發票後,開立使用次期統一發票,雖不會構成稅捐稽徵法第44條未依規定給予憑證的違章行為,但仍要特別注意要將該部分銷售額併入開立當(3-4月)期報繳營業稅,以免因短漏報銷售額而被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處漏稅罰。
另外,該局補充說明,有些營業人會誤用前期統一發票,尤其是發生在單月月初,例如228連假過後,3月初因忘記更換發票紙卷而誤開立前(1-2月)期發票交給買受人,這時如無法收回發票作廢重開,營業人應儘速在未經他人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並將該部分銷售額併入當(3-4月)期報繳營業稅,以適用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免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1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今年5月1日開始辦理,籲請外僑納稅義務人提早準備資料,如期完成申報納稅義務。
該局說明,外僑納稅義務人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該局網站(https://www.ntbt.gov.tw)下載網站申報程式,利用該軟體辦理網路申報;另外,使用Mac電腦、Linux電腦或是平板電腦的納稅義務人,則可利用線上版進行網路申報。網路申報提供4種登入方式,包括1.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2.已申辦健保卡網路註冊服務之健保卡。3.金融憑證。4.112年1月31日居、停留證所載之統一證號及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或許可證號,如以查詢碼匯入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需再輸入查詢碼及出生年月日,快速又便利。
該局指出,完成網路申報後,應檢送之各項證明文件,舉凡扶養親屬、境外雇主給付之勞務報酬、列舉扣除額等證明文件,皆須於112年6月12日前送(寄)至轄區國稅局,臺北市外僑納稅義務人請送(寄)該局綜所遺贈稅組外僑股(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1樓)。
該局提醒,111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網路申報開放時間自112年5月1日零時至5月31日24時止,全天候服務不打烊,外僑透過網路申報並利用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稅,安全省事又方便,無須再至國稅局排隊等候,請多加運用。為維護自身權利,籲請外僑納稅義務人早申報,早安心。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適用「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擴大書審要點)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10年度、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該要點之純益率標準時,得按該純益率標準80%計算。
該局進一步說明,適用擴大書審之營利事業,仍應依規定設置帳簿記載並取得、給與及保存憑證,其帳載結算事項,並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自行依法調整,調整後之純益率如高於擴大書審要點之純益率,應依較高之純益率申報繳納稅款。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1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新臺幣(下同)700萬元,其適用擴大書審要點之純益率標準為6%,如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經核定為1,000萬元,因11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10年度減少達30%,甲公司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得按該6%純益率標準之80%計算所得額為33.6萬元〔700萬元✕(6%✕80%)〕;但如果甲公司111年度帳載結算純益率為5%,因已高於擴大書審要點規定純益率4.8%,應依較高之純益率5%辦理結算申報(參案例)。
該局呼籲,適用擴大書審之營利事業,應依正確填報之行業代號及所適用之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計算所得額,如因受疫情影響而得降低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者,可依上述原則,計算申報應採用之純益率,以保障自身權益。

王小姐來電詢問贈與土地之贈與稅申報期限,可否扣除土地增值稅之核定期間?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贈與人以自有房屋或土地贈與他人,依法應申報契稅或土地增值稅,並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如已逾贈與稅申報期限,則可扣除契稅或土地增值稅核定期間,作為贈與稅申報期限;如同一次贈與行為之標的同時包含土地及房屋,稽徵機關會以納稅義務人依法申報契稅或土地移轉現值之日起,至核發契稅或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書所載限繳日期之末日止,擇一較長者扣除。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為保護我國森林生態及資源,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111年11月18日公告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增列紅檜、臺灣扁柏、臺灣肖楠、牛樟等14項貨品分類號列(包含原木、木材、木雕刻品及木藝品)及其輸出規定代號「441」或「456」,自同年12月1日生效。
臺北關表示,為協助旅客通關,旅客攜帶上揭樹種之原木或木材出境,應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請核發同意文件,再向海關報關出口;如屬木雕刻品及木藝品,整份報單所申報同一貨品號列之貨品合計總重量超過5公斤者,應檢附該同意文件,惟重量未滿5公斤者,免檢附同意文件,並於出口報單填列免證通關代碼「AGF99999999998」,據以報關出口。相關公告可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網站(https://www.trade.gov.tw)/公告訊息查詢。
臺北關進一步說明,旅客攜帶特定貴重原木及其特定製品出境,請先辦理出口通關手續,亦即備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先向本關稽查組服務課(桃園國際機場)或松山分關檢查課、業務課(臺北松山機場)辦妥貨物通關程序,服務電話: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03)398-2298、(03)398-2905;第二航廈(03)3983391、(03)3983402;臺北松山機場:(02)2546-4698、(02)2546-0799。俟完成通關手續後,再至航空公司辦理報到手續,避免違反規定無法順利通關而影響出國行程。

為響應政府「全民共享普發現金」政策,財政部所屬公股銀行就登記入帳及ATM領現推出多項限時優惠措施,例如提供台灣Pay紅利點數、刷卡金及黃金等好禮抽獎機會等,部分銀行申辦數位帳戶更可獲加碼優惠(如下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詳情可洽各公股銀行官方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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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名稱 |
優惠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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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 |
全民普發臺銀再加碼-存戶登記普發最高抽台灣Pay紅利點數10,000點(等值1,000元) 全民普發臺銀再加碼-數存新戶登記普發回饋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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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銀行 |
「ATM,提領六千抽六萬點(等值六千元)」 「入帳數存戶,再享高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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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行 |
政府發現金,兆豐狂送最高6千刷卡金 兆豐新朋友人人有獎,最高6千刷卡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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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銀行 |
申辦數位帳戶贈點數-開立iLEO數存贈台灣Pay 1,500點數 登記入帳選一銀-享10萬刷卡金等好禮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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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 |
「登記入帳」選華南銀行,享6,000元放大術 「登記入帳」或 至「華銀ATM領現金」,好禮加碼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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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庫銀行 |
登記入帳選合庫,數存送金庫幣;合庫卡於合庫ATM領現抽現金6,000元 登記入帳或合庫卡於合庫ATM領普發,且信用卡消費滿額抽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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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 |
黃金好禮6倍機會抽 e財寶信用卡優惠加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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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企銀行 |
普發6,000元選臺企,最高抽18,888元加碼金。 透過Hokii數位帳戶消費及繳稅,再享等值超過1,500元回饋。 |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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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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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0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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