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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士娜

邱士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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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未經所有人或使用人申報停止使用,視為繼續使用,仍應課徵使用牌照稅;其應納稅額是依照車輛的種類、汽缸的總排氣量及其他動力大小,按日計算課稅;未繳稅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不論係交通警察路檢或照相逕行舉發,抑或被稅捐稽徵機關自動車牌辨識系統查獲,除補稅,並按應納稅額受處1倍以下的罰鍰。如逾檢被註銷牌照又使用公共道路,除補稅外還要罰2倍以下。因此,車輛如果不使用或不能使用,務必攜帶身分證、印章、車牌、行車執照等相關證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使用牌照稅才會停止課徵。

 

提醒車輛所有人車輛如果不能使用,已經環保廢棄回收了,請務必取得環保廢棄回收商出具之廢棄機動車輛回收單,憑以向當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如此使用牌照稅只課徵到車輛廢棄回收之前一日。

 

基隆市稅務局特別提出呼籲:違反使用牌照稅處罰規定,罰則很重不可不慎。如對使用牌照稅有關事宜仍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打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31至738向稅務局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蕭美桂

聯絡電話:24331888轉731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若以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可繼續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視實際使用情形分別適用不同之稅率,若於營業登記處所擺放網路拍賣之商品供消費者登門選購,或作營業倉庫使用等情形,此部分仍須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臺中訊) 繼承人協議分割家中長輩遺留下來的不動產,臨櫃詢問該協議書是否需繳納印花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應按遺產分割協議書成立時之價值繳納千分之一印花稅。

 

該局說明,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倘若遺產內容包含不動產,且繼承人將持該分割協議書至地政機關辦理物權登記者,則應按協議書成立時不動產價值之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民眾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配偶相互贈與而移轉,如房屋使用情形及戶籍均沒有改變,仍應依規定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不論因買賣、繼承、信託或贈與等移轉之土地,即使用途未變更,因土地所有權人已經變更,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對象已不同,所以必須由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經重新審查核准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臺中訊)近來有民眾詢問,小貨車只是加裝座椅,為何遭稅捐稽徵機關補徵使用牌照稅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小貨車加裝座椅,實際已供作小客貨兩用車使用,由於小貨車應納使用牌照稅較小客貨兩用車低,以 2,000cc車輛一年應繳使用牌照稅為例,小貨車是3,600元,小客貨兩用車則為11,230元,因此小貨車加裝座椅後,應立即向監理機關辨理變更手續,重新領用小客貨兩用車牌照,並補繳差額稅款,否則視為移用牌照,經查獲者,將遭重處一年應納稅額2倍罰鍰。

 

該局提醒小貨車車主,如須加裝座椅,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繳納差額稅款,以免被查獲而受罰。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若將房屋作為存放營業相關物品(原物料、在製品或製成品)之倉庫,不論供自己或出租供他人使用,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係依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可分為住家用稅率及營業用、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用等非住家用稅率。其中,營業用稅率之課徵並不限於門市交易,凡屬於與營業不可分離之部分,均依實際供營業使用之面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故存放營業相關物品(原物料、在製品或製成品)之倉庫,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房屋如有變更使用情形,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之規定,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

 

民眾若還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臺中訊) 依據民法規定,被繼承人(車主)死亡之日起,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果各繼承人未辦理過戶登記,亦未拋棄繼承,即以全體繼承人為該車輛所有人,車主死亡後所產生之使用牌照稅,以新所有人即所有繼承人為納稅義務人,而車主生前尚未繳納之稅款,以其遺產為限,由繼承人代為繳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繼承之車輛應向監理機關申請異動登記,未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一年內辦理者,該車輛牌照將被逕行註銷,倘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恐遭補稅處罰。若車輛不再使用,欲移轉給他人,亦請務必辦妥過戶登記,日後若發生違規情事,才能明確劃分責任歸屬;如要報廢,也要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繳回牌照,以免車牌外流違規遭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於屋旁興建車棚供停放自家車輛,因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應併同課徵房屋稅。

 

該局表示,房屋稅之課徵對象,為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所以,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之棚架,皆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應併同核課房屋稅;但若未設有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未作其他目的使用,其所能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有限,為減輕納稅人之負擔,則免予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增建,請記得於增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稅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以免被查獲,除補稅外,還會處以罰鍰,得不償失。

 

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中訊)民眾張先生來電詢問,繼承的房子屋齡已超過30年為什麼還要繳納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的課徵係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不同,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現值主要是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經歷年數及房屋所在的地段率為計算基礎。

 

該局表示,本市因應房屋標準價格調整因素,自108年期起開徵之房屋稅案件,住家用房屋免徵現值提高為新臺幣(以下同)「10萬2千元」,因此現值超過10萬2千元的住家用房屋,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房屋須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在10萬2千元以下」2個要件,才不用繳納房屋稅,如房屋現值雖在10萬2千元以下,但部分面積供營業或其他非住家使用,則無免徵之適用,須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有關地方稅之相關規定,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目前在住家、商業大樓或工廠等場所均會設置停車場,設置地點雖不相同,但課徵房屋稅適用的稅率,都是依據實際使用情形而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停車場如有供營業收費,無論是地上立體停車場或設置在建築物地下室,該車位面積係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核課;如未供營業收費,地上立體停車場則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而地下室停車位則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原來營業收費使用的停車場,使用情形如有變更,可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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