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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農地要作農業使用,才可免課地價稅

日前有民眾反應,他的農地原來是課徵田賦,不必繳地價稅,最近卻接到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通知改課地價稅的公文,覺得很奇怪。
 經該局查明後表示,這位民眾的農地原本是作農業使用,課徵田賦(目前田賦停徵,無需繳納),但稅務局在辦理農地清查時,發現這筆農地搭建鐵皮屋且出租他人供工廠使用,已非作農業用途,按照稅法規定,不能繼續課徵田賦,必須恢復課徵地價稅,因此才發函通知。
該局提醒納稅人,農地一定作合法的農業使用,才可以課徵田賦。如果納稅人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
請撥打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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