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查詢107年1月31日前各憑單填發單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6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等所得資料,作為106年度申報所得稅之參考。
自107年4月27日起至5月31日止獨資合夥組織可持工商憑證或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公司組織持工商憑證、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組織及團體憑證,自行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行查詢外,亦可由委任人於10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使用上述IC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持前揭憑證於107年4月27日至5月31日止代為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