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為擴大納稅服務,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於結算申報期間,利用電子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107年度所得資料。
該所說明,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除可利用工商憑證外,亦得以所得年度結束日(107年12月31日)已向稽徵機關完成登記之負責人所持有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但於107年度期間有歇業、註銷、廢止或經主管機關撤銷登記及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有變更負責人情事者,則無法適用。
該所進一步指出,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憑符合規定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行查詢或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本年度查詢所得資料期間:
一、自行查詢:自108年4月26日起至5月31日止。
二、委任查詢:所得人自108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可利用電子憑證完成線上授權,代理人可自108年4月26日起至5月31日止查詢。
該所提醒,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利用線上
查詢所得資料辦理結算申報時,應注意該所得資料係依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進行歸戶,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相關所得應依稅法規定自行減除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之所得資料,仍應依法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