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已開跑,歷年來審核營利事業之營所稅結算申報案時,發現最容易疏忽而漏報之非營業收入5大類型為:「勞」退基金帳戶結清收入、「利」息收入、「保」險賠償收入、退「稅」收入及補助「款」收入,分別說明如下:
一、勞退基金帳戶結清收入:營利事業因解散或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工作年資之員工,而辦理註銷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時,所領回之結清剩餘款。
二、利息收入:取自金融機構存款利息收入或未依權責基礎估算應計利息收入等。
三、保險賠償收入:取得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理賠款,如災害損失賠償、交通事故賠償等。
四、退稅收入:如海關退稅、汰舊換新車減徵的貨物稅等。
五、補助款收入:接受各級政府核發之獎助津貼、委託代辦業務津貼或研究發展補助款等。
該分局籲請營利事業務必自行檢視107年度是否有取得上述5大類收入,並在今(108)年5月31日前如實申報,以免因漏報而遭補稅處罰,只要付出一點點的「勞力」檢視,即可「保」住您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