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的核定作業,現正緊鑼密鼓的進行中!預計將於本(108)年7月31日退稅,為了讓納稅義務人更方便領取退稅款,該局近期將寄發「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針對申報時未提供退稅帳戶的納稅義務人,輔導改採轉帳直撥退稅,納稅義務人於接獲該同意書後,請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務必於同意書所定期限內,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也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利用線上申辦(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綜所稅/申請同意綜合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回復退稅存款帳號,即可改採轉帳直撥方式退稅。
該局表示:若結算申報有應退還稅款,於國稅局核定後,會依據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指定的退稅帳戶,並於退稅日當天存入其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未提供帳戶者,將於同日寄發退稅憑單。
該局統計上(106)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已經有超過9成的納稅義務人都選用最節省徵納雙方成本的轉帳直撥退稅方式。以往經常接獲民眾因退稅憑單遺失、遭竊而焦急來電詢問如何處理,且每年因退稅憑單過期而申請展延的納稅義務人也不在少數,為了免除遺失退稅憑單的風險,還可以迅速在退稅日當天就收到退稅款,該局貼心主動協助納稅義務人改採轉帳直撥退稅,輕鬆領取退稅款,若您已經接獲國稅局寄發的直撥退稅同意書,請千萬別忘記要儘速回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