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理財】刷卡違約金 下月全面調降 ??
【經濟日報2011/03/22╱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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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新制,若信用卡帳單總額低於1,000元,逾期繳納無須支付違約金。 (本報系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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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政策要求各銀行發行信用卡違約金調降新制,若帳單應繳總金額低於1,000元,帳單未如期繳納就無須支付違約金,對卡友可說是一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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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民眾留意手邊信用卡是否已收到銀行通知新制實施,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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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銀行業者提醒民眾,若帳單應繳總金額超過1,000 元,而民眾繳款時沒有全額繳納,剩下未清償餘額不足1,000元,雖然也沒有違約金的問題,但卻可能被銀行收取循環信用利息,並非完全沒有額外費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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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議最好還是準時清償帳單,若是要使用循環信用,也要先了解利息計算方式與利率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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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循環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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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年初決議,銀行信用卡收取違約金的門檻,必須帳單應繳總金額高於1,000元,如果應繳總金額低於1,000元,持卡人不必負擔違約金,且違約金計算改採固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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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連續收取期數不得超三期,第一、二及三期違約金收取上限,依序為300元、400元及500元,可大幅降低持卡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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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並給予發卡機構資訊系統調整緩衝期,通令各信用卡發卡機構,本月底前要完成違約金收取作業調整措施,目前大多數的大型發卡行,都已經通知持卡人,即日起修改違約金收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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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負擔大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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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者指出,違約金收取新制上路,對於大多數帳單金額不高的持卡人來說,可以避免萬一不慎忘了繳帳單或延後繳款,卻要負擔違約金的風險與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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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違約金的收取與循環信用利息是兩回事,因此提醒持卡人,不要以為沒有違約金,就不清償帳單,通常銀行對於金額小、稍為延遲一兩天繳款,可能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如果以為沒有違約金了就乾脆等下次再繳,可能還是會面臨支付循環息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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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提醒持卡人,還是養成按時依約繳款、維持良好信用的習慣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