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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宣導 (1485)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房屋整修需不需要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房屋稅?該分局表示:已有房屋稅籍之建物,若單純的整修內部、換裝門窗,甚至是現在流行的外牆拉皮,雖可增加房屋價值,但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訂之「改建」範圍,所以不必辦理房屋稅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第9條第3項規定,「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該局特別提醒,房屋除了新、增建須申報房屋稅外,若有拆除改建,仍應於房屋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主動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未依規定申報而漏稅經查獲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可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05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於105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5年10月31日止,除計程車免徵使用牌照稅外,請遊覽車、租賃小客車、營業用貨車等營業用汽車的車主如期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該處說明,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9月中旬郵寄給納稅義務人,如有遺失或未收到稅單情形,可就近向車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監理機關或於繳納期間撥打(02)2745-5880語音電話申請補發。該處進一步表示,為便利納稅人繳納稅款,民眾可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2萬元以下﹞就近繳納,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如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關懷弱勢族群本局開辦身障者免稅預約到府服務項目,目前針對「年滿70歲老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家有重症親屬須專人照顧無法出門者」提供該項服務。 稅務局表示,有些身障者因年長或行動不便,致不知有此項社會福利政策,以致自已權益受損。本局業已105年8月22日函文至全縣33鄉(鎮、市)公所,如你(妳)的鄰居或朋友因身障不便且年齡較長或家有重症親屬需專人照顧無法出門者,可透過各村(里)幹事聯合辦公室提出申請,村(里)幹事將會彙總相關資料與本局聯絡,本局承辦人將預先查調相關車籍資料,並與納稅人約定時間,親自到府辦理身障免稅。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到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稅務局不再寄發繳納證明。 稅務局特別說明,近日發生民眾聲稱其應納稅捐已至超商繳納,卻再接獲稅務局催繳稅款繳款書,但因未保存繳款書收據聯,又無法提供明確繳款時間及地點,以佐證其已完納稅款,經本局向金資中心查詢無該筆稅款記錄,徒增徵納雙方困擾。…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土地遭法院拍賣時,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會發函輔導民眾,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時,請檢附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建築改良物勘查結果通知書)及戶口名簿影本相關證件,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10%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又如符合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以89年1月28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原地價課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地增值稅等要件者,可檢附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土地登記簿謄本或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文件;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農地不課徵土增稅、以89年1月28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原地價課稅、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減徵土增稅。 基隆市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收到通知輔導函次日起30日內,仍未提出申請者,依法將不得申請。如經申請核准後有應退還土增稅時,將由稅務局交由法院重新分配,非退還給土地所有權人。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5至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房屋出租供他人做住宅或營業使用的民眾請注意,如房客終止租約且房東無出租意願,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麼您知道嗎?讓高雄市稅捐稽徵處來告訴您:「房屋如有營業登記者,先確定是否已註銷或遷移及房客戶籍是否遷出,並檢視您的土地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符合者馬上提出申請」。那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的條件是什麼呢?該處說明,除「無出租營業」外,另須同時符合「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房屋,且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都市土地3公畝、非都市土地7公畝之面積限制」、「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等要件,才可以適用。 該處進一步表示,如您的房屋已終止租約無繼續出租供他人使用,且符合上述規定,趕快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轄稅捐稽徵處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就要再等一年才能享有節稅優惠,機會是不等人的,請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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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不動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所簽訂之買賣契約(即私契),非用以持憑辦理物權登記者,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私契雖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用印花稅票,但如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時,因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另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計貼印花稅票。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週三, 21 九月 2016 08:18

【政策宣導】節稅補貼學費

9月份是家中孩子要繳學費的開學季,孩子的教育不能省,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教您一個利用節稅來貼補學費的好方法,首先拿出您104年的地價稅稅單,看看您的土地是按什麼用地課徵地價稅,如是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而實際上為供自用住宅用地、無償供公眾通行之巷道或騎樓走廊地、未作任何使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請趕快在9月22日前向該處所轄分處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就要等到申請之次年才可適用。 該處進一步說明,105年適逢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本市土地公告地價平均調幅為32.52%,地價稅將有些增加,距離申請優惠稅率及減免稅地截止日(9月22日)只剩下不到1個月的時間,事關您自身的權益,如符合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的土地,趕快於期限內提出申請,善用節稅享受優惠又能補貼孩子的學費,這種好康的機會那裡找,趕快行動吧!可多加利用該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進行線上申辦作業,讓您不用擔心出門遇到下大雨,既快速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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