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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 (1300)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有發現民眾以翻拍他人中獎的電子發票證明聯照片方式,冒領統一發票中獎獎金情形,經國稅局查獲通知後,卻不依限繳回中獎獎金,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
     基隆關表示,時有商民進口貨物涉輸入規定,因無法取得主管機關輸入許可文件,致貨物無法通關放行,而滯留於邊境,依據關稅法第96條規定,不得進口之貨物,海關應責令納稅義務人限期辦理退運;如納稅義務人以書面聲明放棄或未依限期辦理退運,海關得將貨物變賣,無法變賣而需銷毀時,將通知納稅義務人在海關監視下自行銷毀;屆期未銷毀者,由海關逕予銷毀,相關費用由納稅義務人負擔。…
   臺北關表示,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沒入處分確定後,受處分人得依法繳納稅捐,申請依核定貨價備款購回下列貨物或物品:一、准許進口或出口者。二、經管制進口或出口貨價在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者。但體積過巨或易於損壞變質,或其他不易拍賣或處理者,得不受貨價新臺幣四十五萬元以下之限制。」受處分人得於沒入處分確定後,攜帶個人證件及處分書至該關法務緝案組櫃檯填寫備價購回申請書,經核准申請,並繳清貨價(即處分書上所列之完稅價格)及稅捐後,購回沒入之貨物;惟管制品因涉及輸出入規定,需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輸入許可文件或免驗證明始得購至國內,否則僅得以退運方式辦理。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明知無銷貨事實,卻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交付其他營業人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如遭稅捐稽徵機關查獲,企業負責人將會被以涉嫌幫助他人逃漏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  …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鑑於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分散消費或付款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領取中獎獎金,與統一發票給獎係為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捐之目的有違,為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並維護社會公益,財政部於110年12月7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下稱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項,自111年1月1日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由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疫情影響及科技不斷更新,營業人除了實體店面,也會以電視、直播或網路平台等多元方式銷售各式商品。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不論以何種方式銷售商品,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應於發貨時開立統一發票,惟發貨前已先收貨款,則應先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定,個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所繳納之房地合一交易所得稅,同時符合以下3條件,屬先售後購者,得於重購自住房地之次日起算5年內申請適用重購退稅;先購後售者,得於出售自住房地申報時申請扣抵稅額:     一、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設有戶籍並居住。…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產製及進口特種貨物或銷售特種勞務,均應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滯欠稅款致名下財產遭禁止處分登記,可以第三人名下之財產作為擔保,申請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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