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法規 (1300)

財政部於今(8)日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自112年1月1日起,營業人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方式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從事網路銷售),其稅籍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及「會員帳號」,且營業人應於網路銷售網頁及相關交易應用軟體或程式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專營或兼營以網路平臺、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或其他電子方式供他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下稱平臺營業人),應負保管及提示會員交易紀錄之協力義務。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將滯納金之加徵方式,由「每逾2日」修正為「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高加徵率由15%降為10%,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並確保國家財政稅收如期實現。 該局指出,前述修正條文自1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倘施行時尚有欠繳應納稅捐且未逾計徵滯納金期間者,仍可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疫情宅在家網路購物盛行,不少國內營利事業為增加產品曝光度,透過Facebook、Amazon或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等登載網路社群廣告,此等外國營利事業如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其收取我國營利事業所給付之廣告費,屬我國來源所得,我國營利事業應於給付報酬時,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第3點規定,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外國營利事業,利用網路提供社群廣告服務所收取之報酬,為我國來源所得,我國營利事業應於給付報酬時,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
  扣繳單位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資料申報時,原線上繳納扣繳稅額僅限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晶片金融卡繳納,財政部為提升服務品質,自明(111)年1月1日起增加在各類所得憑單資料電子申報系統(IMX),亦可直接線上繳納後上傳申報資料。…
依所得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執行業務未依規定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稽徵機關得依財政部頒定收入及費用標準核定其所得額。次依執行業務者帳簿憑證設置取得保管辦法規定,執行業務者設置之帳簿及各項會計憑證,除應永久保存或有關未結會計事項者外,應於年度結算終了後,至少保存10年及5年。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因疫情宅在家網路購物盛行,不少國內營利事業為增加產品曝光度,透過Facebook、Amazon或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等登載網路社群廣告,此等外國營利事業如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其收取我國營利事業所給付之廣告費,屬我國來源所得,我國營利事業應於給付報酬時,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所為之復查決定如有不服,應於法定期間內(即收受復查決定書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向財政部提起訴願,以免因逾期申請而不符訴願程序。…
臺北關表示,近來發現進口人報運進口樣品,屢屢發生低報樣品價值情事。該關指出,樣品雖為國際貿易常見之交易型態,且經常為未涉及價款支付之無償交易,惟進口樣品縱屬無償交易,其價格仍須按實際價值申報,以符進口申報規範。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健全房地產市場發展及遏止房地投機炒作,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舉辦「國稅稽徵業務第26次聯繫會議」,由財政部賦稅署、各地區國稅局、財政資訊中心及財政人員訓練所首長共同出席研商會議。…
第 4 頁,共 130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8:0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