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表示,菸酒稅係於出廠時課稅,產製廠商應就出廠數量誠實申報納稅。而本局有多種蒐集課稅資料方式,如鎖定會計制度完備、具連鎖規模及重商譽之賣場,運用商品條碼查詢其進貨數量,並就流通在外數量查對產製廠商申報之出廠數量以確認有無逃漏稅情事。本局以溯源追查方式,運用營業稅資料庫加以分析下游零售業者進貨數據,查獲某產製廠商申報不實,並經認諾短漏報出廠數量3萬餘瓶,補徵菸酒稅120萬餘元及裁處1倍罰鍰。
本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納稅,如有逃漏情形,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本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否則一經查獲,不但要補繳所漏稅額,還要處以1至3倍之罰鍰,納稅義務人不可不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規定,可按下列三種情形處理:
一、遺失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者,應立即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銷。
二、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依開立銷售金額報繳營業稅。
三、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或收執聯,如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該分局呼籲,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時,應確實依上述規定辦理,以免違章受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印花稅法第8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經書立交付使用,即應繳納印花稅,至合約所載事項履行與否在所不問。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於訂定不動產移轉契約時即需繳納印花稅,在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前,如因買賣不成而撤銷不動產交易,其已納印花稅除因重複繳納、適用法令及計算錯誤外,不得申請退還。因此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訂定不動產移轉契約時,對於買賣條件以及相關事項雙方應確認清楚,以免移轉不成,平白損失已繳納的印花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租賃契約雖非印花稅課徵範圍,但如果在契約上註記收取款項並簽收時,因具有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依銀錢收據4‰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指出,例如甲向乙承租房屋1棟,租金每月1萬元,於月初付款,如未另立收據,僅於租賃契約上逐月簽章註明收訖時,除以匯票、本票及支票支付並於契約書上載明票據類別及票據號碼外,房東在收款時,要依銀錢收據4‰完納印花稅40元,如果沒有完納被查獲,除補繳本稅外,並會被處以漏貼繳印花稅額5倍至15倍之罰鍰,出租人不得不慎。
稅務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凡書立交付或使用印花稅應課徵範圍的憑證時,請依法繳交印花稅,繳納方式有二種:1.可於租賃契約上貼用印花稅票2.或利用大額繳款書方式繳納。大額繳款書繳納,除可免除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及銷花之費時與不便,並可避免印花稅票遺失與污損,省去臨櫃辦理的時間。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化,達成行政院賴院長揭示2025年我國行動支付比率達90%目標,財政部107年1月12日訂定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鼓勵經營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之小規模營業人接受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裝置付款,該租稅優惠已自107年1月1日生效。
所說明,相關租稅優惠措施之適用條件、內容及申請期間摘述如下:
(一)適用條件:經營實體商店之小規模營業人,接受消費者使用智慧型行動載具(如智慧型行動電話、平板電腦、智慧手錶或智慧手環等)付款,並委託行動支付業者申請適用本租稅優惠(接受2家以上行動支付業者金流服務者,應分別且全部委託),且同意行動支付業者提供銷售額資料與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
(二)租稅優惠內容:符合適用條件之小規模營業人,自核准當季至109年12月31日止,由稽徵機關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
(三)申請期間:107年1月12日至109年12月31日。
該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 已建置「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相關規定及申請書表可至該專區下載使用,符合資格之營業人,儘早提出申請,即可儘早適用租稅優惠。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印花稅乃憑證稅,舉凡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售及分割不動產的契據,均為印花稅課稅範圍。租賃契約雖非屬前開應稅憑證之列,惟出租人如於房屋租賃契約副頁「房租收付款明細欄」載明收款金額,並蓋章或簽名以示收訖者,該契約已具銀錢收據性質,應依規定按千分之四稅率貼用印花稅票。
該分局舉例說明,甲君向乙君承租房屋一棟,簽約時乙君收取月租金2萬元及保證金6萬元,同時於租約上簽章註明收訖,則此租賃契約已兼具替代銀錢收據性質,應依收款金額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新台幣320元。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其稅輕罰重,如未貼用或貼用不足,經查獲除須補徵外尚會依所漏稅額處5至15倍罰鍰,請務必確實貼用印花稅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自即日起將針對屢遭民眾檢舉、容易漏開統一發票之零售業及透過網路(包括各網路交易平台、Facebook、Line、APP應用程式)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展開統一發票稽查作業。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除營業性質特殊及小規模營業人等依法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外,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如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或短開銷售額者,應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得停止其營業。
該分局特別呼籲,營業人不管在實體店面或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以免因疏忽而受罰。
本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營業人,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且發票上除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字軌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外,並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
本局說明,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予營業人,應開立三聯式發票而開立未載明買受人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之二聯式統一發票,違反上開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規定,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按其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之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下同)1千5百元,不得超過1萬5千元。屆期仍未改正或補辦,或改正或補辦後仍不實者,將再按次處罰。另依同條第2項規定,未依規定記載事項,第二次以後處罰罰鍰為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2%,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3千元,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本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須按買受人身分,為營業人或非營業人分別據以開立三聯式或二聯式統一發票,以免誤觸法令受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租稅公平,已全面展開統一發票稽查作業,該所將不定期派員至其轄內營業人處所實地稽查發票開立情形,且將以經常被檢舉短、漏開發票或已有漏開發票紀錄或申報銷售額異常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重點對象,另開立電子發票及透過網際網路交易的營業人也在稽查的範圍。
該所進一步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者,應按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之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1年內被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因此,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於實體店面或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依規定誠實主動開立並交付統一發票。
該所呼籲,營業人除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外,如有短、漏開統一發票及漏未報繳相關稅捐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所轄國稅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因疏忽而受罰。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應稅憑證採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除了貼足印花稅票外,應依規定銷花,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票註銷之目的在防止重用,納稅義務人已貼用印花稅票之應稅憑證,應於每枚印花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或簽名、劃押代替圖章,但不得以鉛筆劃線銷花,若以鉛筆劃線銷花,因易擦拭無法達成銷花效果,應以圖章、墨水筆、鋼筆或原子筆劃押註銷。未依規定註銷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以免違反規定被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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