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可查詢107年1月31日前各憑單填發單位已向稽徵機關申報的106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等所得資料,作為106年度申報所得稅之參考。
自107年4月27日起至5月31日止獨資合夥組織可持工商憑證或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公司組織持工商憑證、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組織及團體憑證,自行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自行查詢外,亦可由委任人於10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使用上述IC卡,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機制,委任「代理人」持前揭憑證於107年4月27日至5月31日止代為線上查詢。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千分之一,由立約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為印花稅之課徵範圍。有關繼承人單獨繼承不動產,所持土地登記清冊,如未載明協議辦理內容,不具上述買賣、交換、贈與或分割不動產之性質者,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貼用印花稅票,納稅義務人應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辦理印花稅票註銷,個人得以簽名或畫押代替圖章。如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連綴處為騎縫辦理印花稅票註銷。
該局指出,實貼印花稅票者,應依規定辦理註銷,如違反註銷規定,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依規定辦理銷花,以免受罰。
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該所近日起展開年度所得稅扣繳檢查,以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所提醒扣繳義務人自行檢視,是否有下列扣繳單位常見之疏失:
一、營業人或補習班承租繁榮地點之店面,申報租金費用偏低或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二、營利事業同業間資金調度支付之利息,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三、董、監事車馬費及出席費,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四、舉辦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活動,未辦理扣繳及申報憑單。
五、支付非居住者所得時,未依規定扣繳率扣繳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
六、 營利事業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未於主管機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10日內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七、職工福利委員會給付之所得未申報免扣繳憑單。
該所籲請扣繳單位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繳或憑單申報情事,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均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自動向該所補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本局表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核定補稅案件,已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稅額繳款書,繳納期間為107年1月16日至107年1月25日。
本局說明,經統計本局所轄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新竹縣(市)、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地區,本次補稅案件共計約9萬6千餘件,補稅金額達11億4千多萬元,接獲繳款書之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現金連同繳款書至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漁會等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便利商店(應繳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繳納外,亦可於繳納期限截止日前使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使用信用卡繳稅者,可採電話語音或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或直接輸入網址)進入網際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繳稅,以上繳稅之操作方式,可參閱繳款書背面說明。
本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接獲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如查對無誤,請於繳納期限內繳納,若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尚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如逾限繳日期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轄分署強制執行,並就應納稅款,按規定利率按日加計滯納利息至繳納日止,一併徵收。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補稅內容有疑問者,可逕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等單位查詢,各分局(所、處)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其弟之女兒2人,僅提示切結書註明渠等2人與其同居並受其扶養,經該所查核以未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4目之規定,乃否准認列該等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計170,000元,案經復查駁回確定。
該所進一步說明,所得稅法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規定之適用,係以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為前提,而所謂「法定扶養義務」,依民法規定,負扶養義務有數人時,其履行義務之人有其先後順序,由後順序者履行扶養義務時,應有正當理由及先順序者無法履行扶養義務之合理說明。本件甲君所列報之姪女2人當年度雖設籍於甲君戶內,惟其姪女之父母有所得及多筆不動產,依客觀標準難謂無扶養子女之能力,依民法規定,應由渠等父母優先履行扶養義務,乃予駁回。
該所提醒,民眾於每年5月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欲列報扶養其他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應與其他親屬之間具備有家長家屬關係,且負有法定扶養義務,始得列報扶養,否則經查得與法不符,將遭剔除補稅。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印花稅法規定書立銀錢收據應按金額4‰貼用印花稅票,但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每月向住戶收取管理費所書立之收據,因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依規定可以免納印花稅。
財稅局說明,印花稅法第6條第3款規定,公私營事業組織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免納印花稅。是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向住戶收取管理服務費,用於支付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等費用,所出具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收據,其性質屬事業組織內部治理事項,核屬免納印花稅的範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的土地,應計算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並於辦理結算申報時,填列結算申報書之其他書表第C1頁。
該所進一步說明,有關新制房地交易課稅所得之計算,為房地交易所得=(出售房地總價額-取得成本-必要費用)後,再減除依土地稅法規定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入;其交易所得額為負者,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得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本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第32條第1項、第35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購進自用乘人小汽車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出售時,仍應開立統一發票,申報銷售額報繳營業稅。
本局指出,轄內甲實業社103年9月間購進1台自用乘人小汽車110餘萬元,嗣後於103年11月間賣出,售價90餘萬元,惟未開立統一發票,本局乃予以補徵營業稅額,並處以罰鍰。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購進自用乘人小汽車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且於以後出售時,仍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依法申報銷售額,報繳營業稅。甲實業社雖主張其為無心之過應免予裁罰,惟營業人應知悉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出售時應開立統一發票申報銷售額之規定,其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自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依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並無免罰之適用。
本局進一步指出,甲實業社雖未以支付之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但出售時仍應依循營業稅法相關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申報銷售額,以免因誤解法令短漏報銷售額而遭受補稅及罰鍰,不得不慎。
新聞標題:利用憑證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並線上回復確認,輕鬆完成申報
南區國稅局表示,去(106)年以憑證(含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及「健保卡及密碼」)回復確認的納稅義務人,今年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稅額試算服務/106年度稅額試算書表電子檔案下載」,利用憑證下載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國稅局不再寄發紙本,為節能減碳盡一份心力。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經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無誤,並同意作為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屬繳稅案件依通知書所載「應自行繳納稅額」繳納稅款後即完成申報;屬退稅案件除可直接線上確認外,若上年度有繳退稅成功的存款帳戶及不繳不退案件,亦可以手機掃描通知書上QRCode回復確認,輕鬆完成申報。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使納稅義務人明瞭稅額試算線上回復確認作業所需的裝置,說明如附表:
該局特別提醒,及早報稅真輕鬆,網路申報最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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