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依有限合夥法新設立之創業投資事業,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其各年度資金運用於我國境內及投資於實際營運活動在我國境內之外國公司金額合計達其當年度實收出資總額50%並符合政府政策,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經申請中央主管機關逐年核定者,得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獎勵:
一、設立當年度及第2年度,各年度終了日有限合夥契約約定出資總額達新臺幣(下同)3億元。
二、設立第3年度,實收出資總額於年度終了日達1億元。
三、設立第4年度,實收出資總額於年度終了日達2億元,且累計投資於新創事業公司之金額達該事業當年度實收出資總額30%或3億元。
四、設立第5年度,實收出資總額於年度終了日達3億元,且累計投資於新創事業公司之金額達該事業當年度實收出資總額30%或3億元。
該分局說明,符合前揭規定之有限合夥組織,自設立之會計年度起10年內,得就各該年度計算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辦理結算、決算及清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繳納稅額,營利事業就所計算之營利事業所得額依盈餘分配比例計算各合夥人營利所得額,由合夥人依所得稅法規定徵免所得稅,但屬源自所得稅法第4條之1所定證券交易所得部分,個人或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合夥人免納所得稅;合夥人於實際獲配適用該規定事業之盈餘時,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另營利事業於適用期間內,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虧損扣除及同法第42條轉投資收益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規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配合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自107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毋須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於分配106年度盈餘時毋須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
員林稽徵所說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於107年2月7日公布,其中為配合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刪除所得稅法第66條之1至第66條之8有關股東可扣抵稅額相關規定,營利事業於107年分配106年度盈餘時毋須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另個人股東股利所得課稅改採二擇一制度,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計算股利所得之可抵減稅額。
(彰化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國稅局每年將稅籍清查工作列為重要例行作業,對營業規模已達每月20萬元以上的小規模營業人輔導其使用統一發票,又為避免造成差別待遇,這項作業不會針對特定業別。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現行規定,營業人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但是營業性質特殊(例如: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之營業人,主管稽徵機關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查定其每月銷售額時,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倘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足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國稅局仍將輔導核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
經財政部107年5月17日台財稅字第10700572160號函令,對於宗教財團法人附設醫院經衛生福利部依醫療法第119條規定要求補正,嗣宗教財團法人將原供附設醫院使用之不動產「捐助」移轉與經衛生福利部許可新設之「醫療財團法人」,屬配合政府法令規定辦理,與一般所有權移轉情形不同,該次移轉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其所持憑向地政機關申請不動產移轉登記之憑證,非屬印花稅第5條第5款規定之課稅範圍,無須課徵印花稅。此外,該筆土地於再次移轉第三人時,應以該土地無償移轉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種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所得稅報稅季又到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如果有投資外國企業在臺上市(櫃)股票(如○○-KY股)而獲配股利,就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公司投資人而言,取得該外國企業股利,應視為投資收益申報計入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至於總機構在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及個人,則是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該外國企業雖經我國核准來臺發行股票並掛牌買賣,但因不是依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登記的公司,也未經我國政府認許在境內營業,所以其給付投資人的股利並不是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而是境外所得,也就是說取得外國企業在臺上市櫃股票配發的股利,是與投資一般國內公司獲配的股利之課稅方式不同。
此外,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注意,雖然個人取得這類股利為海外所得,非屬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但卻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適用,以106年度為例,如每戶該海外所得全年合計已達新台幣100萬元時,應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而全戶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則須計算繳納基本稅額。該局並整理股利課徵所得稅簡表供參考(附表):
南區國稅局再次叮嚀,取得股利時,要仔細判別是國內或國外公司所發放,並注意兩者股利課稅規定的差異,以免未依規定申報繳稅而遭補稅處罰,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臺南市黃小姐問:於106年結婚,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如果選擇夫妻分開申報,可否列報扶養配偶的父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答覆:新婚夫妻結婚當年度已與配偶的父母具有直系姻親關係,雖然選擇夫妻分開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但只要合於所得稅法扶養親屬規定,且無重複列報,也是可以將配偶的父母列報為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減除相關免稅額及扣除額,所以黃小姐今年可以申報扶養配偶之父母。
該局同時提醒納稅人,於列報扶養親屬時,請務必記得將扶養親屬的所得一併申報,以免因漏報所得,遭補稅處罰。民眾如有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租約或買賣合約書(俗稱私契)不是印花稅課稅範圍。但如果收款人(即出租人或賣方)未另立收據,而是直接在合約書上註記收取款項簽收,則該契約書就具有銀錢收據性質,應由受款人於收款之同時,按收訖款項金額的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及銷花。
稅務局說明:印花稅課徵範圍包括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分割不動產契據等4類憑證,必須貼用印花稅票。房屋租約或買賣合約書並非印花稅課徵範圍,但是合約書如果作為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或者該合約書如作為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之契據,就要按其屬性來貼用印花稅票。另外,民眾若是收取票據(匯票、本票及支票),只要在收款收據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亦可免貼用印花稅票。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印花稅是憑證稅,應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持有或使用時,即應貼足印花稅票並依規定銷花。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可以就近至稅務局及各分局開立繳款書繳納,另外亦可於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ax.taichung.gov.tw)申請印花稅大額憑證總繳網路申報,經核准取得使用密碼後,使用網路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5年12月28日經總統公布,並於106年12月28日施行,該法賦予納稅者有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受課稅之權利,以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及人性尊嚴。
該分局舉例說明,假設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6.6萬元,以一家5口(均未滿70歲)單薪家庭、未婚採列舉扣除額(120,000元)為例,其當年度全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83萬元(16.6萬元×5人),則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除可以列報減除免稅額44萬元(8.8萬元×5人)、列舉扣除額12萬元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萬元,三者合計數為68.8萬元外,還可扣除全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83萬元與68.8萬元差額14.2萬元,即全部可扣除總額為83萬元後,再計算應納稅額,以保障納稅義務人及受扶養親屬最低生活所需。如對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利用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自107年6月1日起將針對轄內美髮及美容美體業營業人稅籍登記資料之正確性展開實地清查,並覈實查定營業人銷售額,以維租稅公平。
該所進一步說明,美髮及美容美體業為因應消費者需求,提供多元且客製化之服務,致原經營美髮及其他美容美體服務業者,亦兼營美甲、美睫、紋眉等服務,是為維護該等業者稅籍登記資料正確性及覈實查定營業人銷售額,擇定該等業者為年度因地制宜專案清查對象。本次清查作業除逐一核對已辦理稅籍登記之營業人,其營業事實與原申請登記事項是否相符外,並將全面清查未辦理稅籍登記即擅自營業及未依規定申辦變更登記或停(復)業核備者。
該所特別呼籲有前開不符規定情事之業者,請儘速向主管稽徵機關補辦稅籍設立、變更、停(復)業、歇業等登記事宜,倘有漏稅者應一併補報及補繳稅款,以免因未依規定辦理而受罰。
本局表示,5月個人綜合所得稅報稅季節即將到來,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今年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有一項新措施,即納稅者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
本局指出,所謂「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指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稅捐稽徵機關不得加以課稅,也就是納稅者必須先養活自己及家人後,始有餘力繳納稅捐,而在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範圍內不課稅,以落實憲法所保障之生存權。
本局進一步說明,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增「基本生活費用」及「基本生活費用差額」二欄位,依財政部公告,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6萬6千元,乘以納稅者、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如果超過納稅者所申報全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二者擇一之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合計金額,超過部分即為「基本生活費之差額」,得自納稅者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本局舉例說明,以夫妻2人、單薪、撫養未滿70?之父母及1名子女的五口之家且採標準扣除額的申報戶為例,當年度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為83萬元(16萬6千元*5人) ,超過其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金額合計數74萬8千元(免稅額44萬元、標準扣除額1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萬8千元),差額8萬2千元,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並以減除後的綜合所得淨額來計算106年度的應納稅額。民眾如有任何稅務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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