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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349)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因銷售貨物或勞務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如於申報繳納營業稅額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應於事實發生之當期或次期申報扣減銷項稅額。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以網路申報營業稅,既省時又便捷,越來越多營業人已採用網路方式申報,惟申報時應注意申報資料有無上傳成功。 該局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營業人若以網路方式報繳營業稅,仍應依上開規定之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為出清存貨、拓展業務或配合節慶活動舉辦短期的臨時性特賣活動,如於稅籍登記所在地以外地區,舉辦臨時特賣活動,營業人只要向原所屬國稅局申報營業稅即可,不必為了臨時活動,額外在當地申請稅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勞務取得外匯收入,如該勞務之性質為介紹國內買主由國外進口原料者,營業人取得之外匯收入,不得適用零稅率。  …
營業人如有不想繼續經營,而申請註銷稅籍登記時,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業人要注意所餘存的貨物或資產,無論是出售、抵償債務、分配給股東或出資人,均視為銷售貨物行為,必須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
  某餐飲業王小姐來電詢問,員工誤將二聯式發票金額500元誤植為500,500元,無法向消費者收回發票作廢重開,應如何處理?…
財政部表示,營業人以111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自動販賣機(下稱自販機)銷售食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未依規定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免處行為罰之輔導期限,將於111年12月31日屆至,自112年1月1日起,倘經檢舉或查獲未依規定逐筆開立統一發票,應依法處罰。  …
營業人如解散或廢止營業時將所餘存之貨物抵償債務或分配與股東或出資人者,視為銷售,應以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 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後,餘存之貨物已不再銷售,該等餘存之貨物在原來購進時所支付的營業稅,已依法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營業人如將餘存之貨物抵償債務或分配股東或出資人,貨物之所有權即移轉與債權人、股東或出資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5條規定,視為銷售,應按時價(即當地同時期銷售該項貨物或勞務之市場價格)開立統一發票。…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稅屬消費稅性質,實際租稅負擔者為買受人,境外電商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其銷售電子勞務之對象為國內公司、商號及機關團體者,採逆向課稅機制,由國內營業人及機關團體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租稅公平及確保統一發票制度之正常運作,該分局將不定期派員實地或於網路進行消費稽查,以了解營業人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稽查過程中將以經常遭人檢舉短漏開發票或申報銷售額異常(含透過網際網路交易)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之重點對象,稽查時間除利用一般上班日外,亦會視營業人營業時間進行夜間及假日稽查,該分局提醒營業人切勿心存僥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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