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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36)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邇來有租賃業者為擴大業績,刊登廣告推出「以租代購」乘人小客車,不但可節省購車成本,且支付之租金亦得扣抵營業稅,吸引不少營業人趨之若鶩,殊不知租金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銷項稅額,取決於交易實質而非合約形式。 該局說明,依財政部111年1月7日台財稅字第11004648950號令,營業人承租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9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核屬分期付款買賣性質之融資租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其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來電洽詢,其剛取得藥師執照,想自行開業成立藥局,是否要辦理營業稅稅籍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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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表示,依財政部110年10月22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下稱自販機)銷售食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自111年1月1日起,應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該所進一步說明,前開三類自販機,除已具備自行列印統一發票功能可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外,其餘未能逐筆開立統一發票之自販機,財政部考量營業人尚需時間調整機臺或採購符合規定之機型及調整資訊系統,對以自販機銷售食品、飲料業者,按自販機取得時點在110年12月31日以前及111年1月1日以後,分別訂定6年及1年輔導期;對以自販機收取停車費業者則給予1年輔導期。業者如未能依規定逐筆開立統一發票者,國稅局將積極輔導,於前揭輔導期間內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第52條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購買貨物、資產及勞務時,應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1條第2項及第21條第1項、第2項規定,自他人取得進貨之相關合法憑證。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其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達新臺幣(下同)8萬元或銷售勞務達4萬元〕時,最遲應於次月月底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後段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的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應視為銷售貨物並依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  ,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惟營業人為促銷產品隨貨附送之贈品,係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為簡化作業,財政部75年12月29日台財稅第7523583號函規定(以下簡稱75年12月29日函),凡屬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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