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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36)

搭乘計程車時,向司機索取的銀錢收據是否須貼用印花稅票?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銀錢收據是印花稅法第5條所規定課稅範圍之憑證,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都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本局表示,農曆新年前後,各企業或機關團體為感謝員工一年來的辛勞,舉辦尾牙或春酒摸彩活動,扣繳義務人於給付獎金或獎品時,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事宜。 本局說明,舉辦尾牙或春酒摸彩活動所發給中獎人之獎金或獎品,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辦理扣繳,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目前核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達新臺幣20萬元,早期考量許多餐飲業者經營特色都是現場湯湯水水或滿手油漬,且無使用統一發票能力,於是將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業者規範為「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免開立統一發票並且不受每月銷售額達新臺幣20萬元之限制,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及應納之營業稅額,每3個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然隨著設備提升及營業型態轉變,許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已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國稅局會派員實地訪查,視輔導對象整體實際營業狀況、人力配置調整等情形,給予適當輔導期後再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本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3條規定,營業人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應取具實際交易對象開立載明其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本局指出,轄內甲公司103年間進貨,取具非實際交易對象丙公司開立銷售額8百餘萬元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甲公司主張其實際交易對象為丙公司,係以現金支付貨款,並提供丙公司之過磅單資料供核。經本局調查發現:1.過磅單上並無載明是過磅那一家的貨物,無法證明是丙公司的過磅單。2.其中1張過磅單所載之自用大貨車,其行車執照記載該車載重3.39噸,過磅單卻記載載重10.18噸,載重量為該車登記之載重3倍以上,顯不合常情。3.另1張過磅單所載出廠時間為103年12月31日,惟此張過磅單之發票開立時間卻為103年1月,顯不合理。由此可見該過磅單確為不實,甲公司有製作丙公司不實貨物運送之情形,乃依查得資料,核認其雖有進貨事實,惟取具非實際交易對象丙公司開立之統一發票,予以補徵營業稅額,並處以罰鍰。甲公司不服,訴經行政訴訟判決駁回確定在案。…
本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消費者與營業人詢問,自106年5月1日,境外電商課徵營業稅新制實施後,消費者向境外電商平臺購買電子勞務,應向誰索取統一發票?如果營業人向境外電商平臺購買電子勞務可否申報進項稅額扣抵? 本局說明,境外電商營業人銷售電子勞務予國內自然人年銷售額逾48萬元者,應自106年5月1日起,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並就向國內自然人收取之全部價款為銷售額按期報繳營業稅;另已辦理稅籍登記之境外電商營業人,於107年12月31日以前得免使用統一發票。至於國內營業人如有向境外電商平臺購買電子勞務,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由購買電子勞務之營業人報繳營業稅,是以,境外電商營業人並無申報此部分之銷售額,國內營業人自無法取得境外電商營業人開立載有稅額之憑證。…
本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前段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視為銷售貨物。又同法第33條第2款規定,營業人取得視為銷售貨物之進項憑證,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爰以其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 本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以取得之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應符合營業稅法33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且非屬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之不得扣抵進項稅額。…
本局表示,近年來國人使用信用卡刷卡交易金額逐年攀升,消費者以信用卡付款儼然成為主流的支付工具之一,許多營業人申請成為信用卡特約商店,接受消費者信用卡消費,但部分營業人心存僥倖,藉由漏開統一發票,漏報信用卡交易銷售額方式逃漏稅捐。 本局進一步說明,為遏止不法逃漏,本局利用營業稅資料庫系統暨蒐集內外部課稅資料相互勾稽,發現轄內甲公司於103年至104年間信用卡交易金額與申報銷售額比對顯有異常,遂列選深入查核,查獲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銷售額計新臺幣(下同)1,960餘萬元,除補徵營業稅98萬餘元,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處罰鍰98萬餘元。…
本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銷售貨物,已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惟逾規定期限30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除補徵營業稅額外,並處以罰鍰。 本局進一步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規定,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為遏止逃漏稅並維護租稅公平,一年一度的地價稅清查專案於107年1月1日已經展開,期間至107年9月30日止。本次清查係以自用住宅用地、工廠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各項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為主要查核對象,並篩選面積大,變動性高者為清查重點範圍。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為遏止轄內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租稅公平及統一發票制度之正常運作,該分局已展開統一發票稽查作業,將不定期派員至店家實地稽查統一發票開立情形,且將以經常被檢舉短漏開發票、已有漏開發票紀錄、知名人氣商家、申報銷售額異常或透過網際網路交易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重點對象。稽查時間除上班日白天外,亦會視營業人營業時間進行夜間及假日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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