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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 (104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臺中分局表示,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者,其110年度暫繳申報期間自110年9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止,按其109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自行列印條碼繳款書向國庫繳納後,得免辦理暫繳申報,惟暫繳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含)以下者,得免辦理暫繳及繳納稅額。若以抵繳暫繳稅額或採試算暫繳者,得於申報期間屆滿前,透過申報軟體申報並上傳相關附件資料,或將應檢附之紙本證明文件於110年10月9日前寄交管轄稽徵機關。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除了符合所得稅法第69條規定者外,營利事業應於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計算暫繳稅額,自行向國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相關文件,主動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該所進一步表示,營利事業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且按其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計算暫繳稅額者,在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向稽徵機關辦理暫繳申報。…
  財政部於110年8月6日發布函令,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所得稅法第69條第6款規定免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規定,執行業務者,除聯合執行業務者已於契約內訂定,其薪資所得在不超過同業通常水準核實認列外,單獨執業者,不得於其事務所列報薪資費用。同時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執行業務者本人日常之膳食費,係屬其個人之生活費用,於計算執行業務所得時,亦不得以伙食費列支。  …
  營利事業向國外銷貨或進貨,如以外幣收付,因匯率變動產生之兌換虧損或兌換盈益,必須已實現者,始得列報。…
  營利事業因經營本業所產生之商業紛爭而受損害,雖已提起訴訟,惟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尚未判決確定,屬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應於帳外調整減除,不得列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免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24條第2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8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帳載應付未付之帳款、費用、損失及其他各項債務,逾請求權時效尚未給付者,應於時效消滅年度轉列其他收入,俟實際給付時,再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沙鹿稽徵所表示,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繳納稅款期間自110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營利事業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免辦理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 (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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