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r1.jpg
  • bar2.jpg
  • bar3.jpg

稅務法規 (1304)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經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之補習班、安親班、才藝班、職訓班等,向學員收取之各項費用所出具之憑證,係屬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依法按金額千分之4由立據人貼用印花稅票。  …
  本局表示,地主提供個人土地與建設公司合建分屋,除符合財政部104年1月28日台財稅字第10304605550號令規定免課徵營業稅之情形外,原則上係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課徵範圍,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因房屋老舊並沒有建物權狀或使用執照,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如果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而且符合拍定人為自然人、作農業使用等要件,義務人(即原土地所有權人)或權利人(即拍定人)均可在收到該處通知之次日起30日內檢附作農業使用等證明文件,向該處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債權人不得代位申請。  …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移轉由取得所有權之人代為繳納土地增值稅,如發生退還情事,可由代繳人申請退還稅款。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免原土地所有權人藉故不繳土地增值稅,致無法完成移轉登記手續而影響權利人之權利,現行法令明定,納稅義務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應納之土地增值稅時,得由取得所有權之人代為繳納。因此,已納之土地增值稅,倘發生退還情事,雖然原則上應以繳款書所載之納稅義務人為退還之對象,但如該應退稅款,係由權利人向稽徵機關申請代繳有案,或權利人能提出證明該項應退稅款,確係由其代為繳納,並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及代繳人辦理切結手續,退還代繳人。…
  住在彰化市區的顏先生,想要賣土地,但地上有二間房子打通合併使用,詢問是否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許多營利事業心存僥倖,認為只要短漏報所得額,沒有造成補稅的效果,就不需要受到處罰。實際上,為督促營利事業善盡誠實申報之義務,稅法明文規範此類案件仍須依法予以處罰。…
東石鄉蔡小姐來電詢問:開立統一發票時,將買受人名稱寫錯可否塗改?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按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  …
第 34 頁,共 131 頁

嘉基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8號五樓2
網站:www.chiachi.com.tw
TEL:(04)27037666
FAX:(04)22491212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服務時間 08:30~17:30
[網站導覽]|[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