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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36)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物時,營利事業所開立的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與建築師、律師、會計師、地政士、代理記帳業者等收取業務款項所開立的收據課徵印花稅情形不同;依照印花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開立具銀錢收據性質的統一發票,及小規模營業人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等項的銀錢收據,因具有營業發票之性質,免貼用印花稅票。但建築師、律師、會計師、地政士、代理記帳業等係屬執行業務者,收取業務款項所開立的銀錢收據未具有營業發票之性質,故每件應按金額貼用4‰印花稅票。…
民眾電話詢問有關政府機關承包工程,看到招標文件有所謂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價金計算方式為依實際採購數量給付的開口契約,此類契約要如何貼用印花稅票?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開口契約雖在政府採購法中無明文規定,但一般政府機關所發包的開口契約,係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之採購案,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而契約價金之給付,則以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主要是為應付天災造成的損害,或於處理各類小額修繕工程或突發、緊急、天然意外事故等修繕工程時,用以節省繁複的行政程序,達到快速修繕的目的。…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出租土地,承租人因故提前終止租約而支付違約金與出租人,出租土地之營業人收取該違約金,係銷售貨物或勞務在價額外加收之費用,屬銷售額範圍,應併入租金收入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所以,營業人如因銷售貨物或勞務衍生取得之違約金或賠償款項,係銷售貨物或勞務在價額外加收之費用,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太保市蔡小姐來電詢問:網路交易賣家應否辦理營業登記?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如賣家初期每月銷售貨物之銷售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每月未達4萬元者,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其「每月銷售額」之認定,以最近6個月銷售總額平均計算。唯銷售額如超過上述標準,應即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常有營業人誤以為當期沒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並無應納營業稅額,即無須填具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致未於規定期限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遭稽徵機關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49條規定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中區國稅局以最近受理的復查案為例,轄內甲公司未依規定於105年1月15日前申報104年11月至12月銷售額與稅額,雖無應納稅額,仍遭加徵怠報金3,000元。甲公司不服,申請復查主張加徵滯報金之期間末日為105年2月14日(星期日),應順延至該日之次日即105年2月15日,其於105年2月15日補申報,應加徵滯報金1,200元等情,惟經該局以104年11月至12月營業稅申報期限之末日為105年1月15日(星期五),並非例假日,甲公司遲至105年2月15日始補行申報,已逾規定申報期限30日,復查後仍維持原處分。…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關務署重新定義港口、機場售油之出口統計代碼,區分為「本國籍」與「非本國籍」,如為替非本國籍之船舶或飛機加油,統計方式仍適用「08」;如為替本國籍之船舶或飛機加油,新增統計方式為「78」,並自103年11月3日起實施,業經該署103年10月6日台關業字第1031022299號公告在案。 為因應該署前開新措施,並簡化營業人於港口、機場售油(燃料)所售予國際航線船舶及飛機為「本國籍」(中華民國籍)申報適用零稅率案件,應附證明文件之不便及影響退稅時程,稽徵機關修正現行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總額交查條件,新增報單別為「G3、G5及F5」及對應之統計方式為「78」列入總額交查範圍,免再於申報時檢附證明文件。營業人申報時應分別填載於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零稅率銷售額」欄「經海關出口免附證明文件者」暨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之「經海關出口免附證明文件者」欄,以免因申報資料填寫不正確,產生資料勾稽異常,無法即時退稅。修正後營利事業海關出口報單查核清單之交查項目表如后,並自本(104)年3-4月期營業稅申報作業起適用。…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民眾反映營業人常要求員工個人車輛加油時,統一發票之買受人輸入營業人統一編號,以利其申報扣抵營業稅,該營業人之作法是否符合稅法規定? 民權稽徵所指出,員工於在職期間因業務需要使用員工自有車輛從事營業人之工作,如經書面約定油料費或修理費由營業人負擔並取得符合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之憑證者,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賦稅署最近查獲某營造公司100年度藉由取具關係企業開立無交易事實之發票,虛報進項稅額並虛增成本費用,另外,部分進貨雖有進貨事實,但未依規定取得實際交易對象之憑證,補稅裁罰高達2,072萬餘元。此外,該署稽核單位近年抽查國內營利事業98年度申報納稅情形時,亦發現部分營利事業同樣藉由上揭方式逃漏稅捐,遭補稅及罰鍰金額達4,747萬餘元,均已依法處理。 該署指出,經查核發現部分營利事業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為隱匿獲利或彌補支出難以取得憑證之情形,乃藉由取具關係企業開立無交易事實之進項憑證,而該等關係企業之營業額大多在3,000萬元以下,營業規模不大,帳簿及憑證資料不齊全,並以申報淨利率達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標準方式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以規避稽徵機關調帳查核。該署稽核單位就前揭營利事業相關帳證、銀行資金等多方查證,查獲該等營利事業藉由取得關係企業開立無交易事實之發票以逃漏稅捐。其中又以某營造公司取得關係企業開立無交易事實之發票1億2,594萬餘元為鉅,該營造公司涉及虛增營業成本、未依規定取得交易對象之進項憑證,及關係企業虛開統一發票給與他人作為進項憑證,均應依稅法相關規定補稅、處罰。…
太保市林先生問:兼營營業人營業稅調整年度不得扣抵比率申報時間點及計算方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3年度即將結束,兼營銷售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兼按一般稅額及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於申報本年度最後一期(103年11至12月份)營業稅時,應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併同該期營業稅額申報繳納,其不得扣抵比例計算為(免稅銷售額+特種稅額銷售額-土地銷售額)/(銷售額總計-土地銷售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商家常在其雜貨店、小吃店、超市、藥局、診所等門口或騎樓擺設抓娃娃機、兒童投幣式電動搖搖車(馬)之機動遊樂設施,該等設施係屬娛樂稅法所指「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課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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