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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36)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到營業人來電詢問,國內營業人向境外電商購買電子勞務,應否取具統一發票? 該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2條之1規定,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是以,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本國「營業人」時,該境外電商並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本國營業人仍應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而不會取具境外電商營業人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同條第1項但書亦規定,營業人如係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規定計算稅額,且購進之勞務係供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該購進之勞務免予繳納營業稅,營業人應於給付報酬之次期15日內,將支付之價款填列於營業稅申報書第74欄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人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之應繼分繼承遺產者,可直接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即繼承人間若未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可免納印花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三民分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詢問,婚後為了貼補家用並能兼顧家庭,在自家樓下懸掛招牌經營個人髮型工作室,是否應辦理稅籍登記。…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藥局除經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外,如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者,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及課徵營業稅。 該局說明,藥局經營方式如係專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未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者,核屬藥師、藥劑生提供專業性勞務,其依醫師處方箋調劑藥品而向健保局領取之調劑費及藥品費,非屬營業稅之課徵範圍,惟應屬主持藥師、藥劑生之執行業務所得,依法應課徵綜合所得稅;倘藥局經營處方箋藥品調劑、供應業務外,還兼營一般成藥或營養保健食品、尿布、奶粉等其他貨品銷售業務者,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就其銷售一般成藥藥品或其他貨品之收入,繳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切莫因買受人未主動索取,即心存僥倖,蓄意漏開以逃漏稅,如經查獲,除會被補徵所漏稅款外,還會被裁處罰鍰。  …
  民眾黃小姐來電詢問,甲公司在民國106年銷售一批貨物給乙公司,乙公司在107年時以產品有瑕疵為由,將該批貨物退回給甲公司,則該筆銷貨退回金額應認列在哪一個年度?…
彰化林小姐詢問:公司的員工因業務需要,搭乘高鐵出差,但車票上無載明營業稅額,於申報營業稅時,是否可提出扣抵銷項稅額?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查獲營業人銷售貨物,嗣買受人違約而沒收預收款,漏未開立統一發票,致遭補稅並裁處罰鍰。 該局說明,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嗣買受人違約而沒收預收款,按財政部81年4月29日台財稅第810160470號函釋規定,該沒收之預收款係屬銷售額之範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而以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第51條第1項第5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補稅及擇一從重處罰。…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之營業稅額,應於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之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以免遭受處罰。 該局說明,營業人進貨支付價款已包含應負擔之營業稅,倘無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情事者,依規定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嗣後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之營業稅額,係進項稅額之減少,自應申報列為進項稅額之減項,以繳回原申報扣抵之稅額。且進貨之退回係由買受人發動,自應於發生進貨退出之當期申報並繳回已扣抵之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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