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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1236)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營業人在其稅籍登記所在地以外之處所進行拍賣會,如確認係屬臨時性展售活動,應先行向稅籍登記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備,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並依規定覈實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繳納營業稅。 該分局提醒,營業人於登記營業地址以外之處所設立據點,若該處所為固定營業場所,如新設立門市,應於開始營業前辦理稅籍登記;若為臨時性特賣活動,應由辦理活動之營業人先向其登記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備,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並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消費者,並依規定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不論有無銷售額,都應該要按時申報營業稅,常發現公司或行號在辦理設立登記後,因當期無營業額或未購買統一發票,誤以為不用申報營業稅,產生滯報或怠報而遭處罰情形。 該分局說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9條規定,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最高不得超過1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0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200元,怠報金為3,000元。
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個人透過8591寶物交易網等網路交易平台,銷售虛擬寶物、遊戲貨幣;或利用網路私訊、通訊軟體與買方聯繫,以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超商繳費代收轉付服務及個人銀行帳戶收取網路交易貨款,皆屬銷售勞務性質,如最近6個月平均銷售額達4萬元者,無論網路賣家成年與否,都應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中華民國合作社事業協會統計,全國共有353個勞動合作社,社員人數15,219人,型態包括照顧服務、公寓大廈管理、清潔服務、餐飲服務、美容美髮及建築等。而依法設立之勞動合作社向社員以外對象承攬勞務、提供服務,則應視其與提供勞務之個人社員之僱傭關係、勞務買受人之承攬契約內容等情形,適用不同規定報繳營業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案件,納稅義務人未依法申請復查者,即已確定。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第8條之1規定 ,兼營營業人符合帳簿記載完備,能明確區分所購買貨物、勞務或進口貨物之實際用途者,得採用「直接扣抵法」,但經採用後3年內不得變更。兼營營業人若選擇採用「比例扣抵法」調整稅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後,未申請復查,即生確定效力,嗣後不得再申請改採「直接扣抵法」調整當期稅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代購商機夯,代購業者接受委託代為購買貨物,賺取代購服務費,但代購業者常常只開立佣金收入統一發票給委託人,卻漏未以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委託人作為進項憑證。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若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應視為銷售貨物並以貨物之實際價格認定為銷售額,且委託雙方應訂立書面契約,以供國稅局查核。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將代購貨物送交委託人時,除佣金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外,應依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代購」字樣,交付委託人。…
(臺中訊)依法登記之報社或雜誌社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免納營業稅,並得免用或免開立統一發票,其所開立之收據,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凡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包含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收租簿、收租摺及付款簿等均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之「銀錢收據」,應依規定繳納印花稅,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含在內。印花稅係屬憑證税,已依法登記報社銷售本事業之報紙所開立之收據,因該收據屬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年代購商機夯,代購業者接受委託代為購買貨物,賺取代購服務費,但代購業者常常只開立佣金收入統一發票給委託人,卻漏未以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委託人作為進項憑證。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若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應視為銷售貨物並以貨物之實際價格認定為銷售額,且委託雙方應訂立書面契約,以供國稅局查核。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7條規定,將代購貨物送交委託人時,除佣金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外,應依代購貨物之實際價格開立統一發票,並註明「代購」字樣,交付委託人。…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稅。同法第6條第1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為營業人。因此,網路賣家如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或是透過代購賺取其間差價作為利潤者,即符合課稅要件,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其轄區甲君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於104年1月至107年4月間,以經營大廈管理服務方式,向某大樓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銷售勞務,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漏報銷售額,經該局查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補徵營業稅額及處罰鍰合計新臺幣14萬餘元。 甲君不服,主張其與管委會間係屬「僱傭關係」,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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